第五章 建设工程其他费用计价依据
工程建筑其他费用,是项目建设投资中较常发生的费用项目,但并非每个项目都会发生这些费用项目,项目不发生的其他费用项目不计取。
一、建设单位单位费
1、费用内容:系统建设单位从项目筹建开始直至办理竣工为止发生的项目建设管理费用。包括:工资性支出、社会保障费支出、公用经费、房屋租凭费等。
2、计算方法:按财政部
表5-1 建设单位管理费用计算表
工程总概算(万元) |
费率(%) |
算例 | |
工程总概算(万元) |
建设单位管理费(万元) | ||
1000以下 |
1.5 |
1000 |
1000×1.5%=15 |
1001~5000 |
1.2 |
5000 |
15+(5000-1000)×1.2%=63 |
5001~10000 |
1.0 |
10000 |
63+(10000-5000)×1%=113 |
10001~50000 |
0.8 |
50000 |
113+(50000-10000)×0.8%=433 |
50001~100000 |
0.5 |
100000 |
433+(100000-50000)×0.5%=683 |
100001~200000 |
0.2 |
200000 |
683+(20000-10000)×0.2%=883 |
200000以上 |
0.1 |
280000 |
883+(28000-20000)×0.1%=963 |
二、可行性研究费
1、费用内容:系指在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中,编制和评估项目建议书(或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所需的费用。
2、计算方法:依据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委托合同计算,或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投资[1999]1283号)的规定计算(见表5-2)
表5-2 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标准 单位:万元
估算投资 咨询评估项目 |
3000万~1亿元 |
1亿~5亿元 |
5亿~10亿元 |
10亿~50亿元 |
50亿元以上 |
编制项目建议书 |
6~14 |
14~37 |
37~55 |
55~100 |
100~125 |
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
12~28 |
28~75 |
75~110 |
110~200 |
200~250 |
评估项目建议书 |
4~8 |
8~12 |
12~15 |
15~17 |
17~20 |
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 |
5~10 |
10~15 |
15~20 |
20~25 |
25~35 |
注:(1)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是指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估算投资额。
(2)建设项目的具体收费标准,根据估算投资额在相对应的区间内用插入法计算。
三、招标代理服务费
1、费用内容:系指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招标人委托,从事编制招标文件(包括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底),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并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调合同的签订等业务所收取的费用。
2、计算方法: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计算(见表5-3)。
表5-3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服务类型 中标金额(万元)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100以下 |
1.50 |
1.5 |
1.00 |
101~500 |
1.10 |
0.8 |
0.70 |
501~1000 |
0.80 |
0.45 |
0.55 |
1001~5000 |
0.50 |
0.25 |
0.35 |
5001~10000 |
0.25 |
0.10 |
0.20 |
10001~100000 |
0.05 |
0.05 |
0.05 |
100000以上 |
0.01 |
0.01 |
0.01 |
四、研究试验费
1、费用内容:系指为本建设项目提供或验证设计数据、资料等进行必要的研究试验及按照设计规定在建设过程中必须进行试验、验证所需的费用。但不包括:
(1)应由科技三项费用(即新产品试制费、中间试验费和重要科学研究补助费)开支的项目;
(2)应在建筑安装费用中列支的施工企业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及技术革新的研究试验费;
(3)计算方法:按照研究试验内容和要求进行编制。
五、勘察费
1、费用内容:工程勘察收费是指勘察人根据发包人的委托,收集已有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检测、监测等勘察作业,以及编制工程勘察文件和岩土工程设计文件等收取的费用。
2、计算方法:依据勘察委托合同计列,或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规定计算。
六、设计费
1、费用内容:工程设计收费是指设计人根据发包人的委托,提供编制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施工图预算文件、竣工图文件等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基本设计收费采取按照建设项目单位工程概算投资额分档计费方法计算收费。
2、计算方法: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规定,依据下列公式计算。
(1)工程设计收费:
工程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1±浮动幅度值)
(2)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
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基本设计收费×其他设计收费
(3)基本设计收费:
基本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
(4)工程设计收费基价可根据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从表中查找确定,计费额处于两个数区间的,采用直线内插法确定工程设计收费基价(见表5-4)。
表5-4
工程设计收费基价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计费额 |
50.00 |
100.00 |
200.00 |
500.00 |
1000.00 |
3000.00 |
5000.00 |
8000.00 |
收费基价 |
2.70 |
4.90 |
9.00 |
20.90 |
38.80 |
103.80 |
163.90 |
249.60 |
七、环境影响咨询费
1、费用内容: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规定,为全面、详细评价本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产生的污染或造成的重大影响所需的费用,环境影响咨询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中的重要环节,环境影响咨询内容包括: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大纲),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对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大纲)、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技术评估咨询费。
2、计算方法: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125号)规定计取(见表5-5)。
表5-5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标准
单位:万元
估算投资额(万元) 咨询服务项目 |
0.3以下 |
0.3~2 |
2~20 |
20~50 |
50~100 |
100以上 |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大纲) |
5~6 |
6~15 |
15~35 |
35~75 |
75~110 |
110以上 |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
1~2 |
2~4 |
4~7 |
7以上 | ||
评估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大纲) |
0.8~1.5 |
1.5~3 |
3~7 |
7~9 |
9~13 |
13以上 |
评估环境影响报告书 |
0.5~0.8 |
0.8~1.5 |
1.5~2 |
2以上 |
注:(1)表中数字下限为不含,上限为包含。
(2)估算投资额为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估算投资额。
(3)咨询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根据估算投资额在对应区间内用插入法计算。
(4)以本表收费标准为基础,按建设项目行业特点和所在区域的环境敏感程度,乘以调整系数,确定咨询服务收费基准价,调整系数见表5-6、表5-7。
(5)评估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大纲)的费用不含专家参加审查会议的差旅费;环境影响评价大纲的技术评估费占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估费用的40%。
(6)本表所列编制环境影响报告收费标准为不设评价专题的基准价,每增加一个专题加收50%。
(7)本表中费用不包括遥感、遥测、风洞试验、污染气象观测、示踪试验、地探、物探、卫星图片解读、需要动用船、飞机等特殊监测的费用。
表5-6 环境影响评价大纲、报告书编制收费行业调整系数
行
业 |
调整系数 |
化工、冶金、有色、黄金、煤炭、矿产、纺织、化纤、轻工、医药 |
1.2 |
石化、石油天然气、水利、水电、旅游 |
1.1 |
林业、畜牧、渔业、农业、交通、铁道、民航、管线运输、建材、市政、烟草、兵器 |
1.0 |
邮电、广播电视、航空、机械、船舶、航天、电子、勘探、社会服务、火电 |
0.8 |
粮食、建筑、信息产业、仓储 |
0.6 |
表5-7
环境影响评价大纲、报告书编制收费环境敏感程度调整系数
环境敏感程度 |
调整系数 |
敏感 |
1.2 |
一般 |
0.8 |
八、劳动安全卫生评价费
1、费用内容:按照劳动部《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和《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管理办法》的规定,为预测和分析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危险、危害因素的种类和危险危害程度,并提出先进、科学、合理可行的劳动卫生技术和管理对策所需的费用,包括编制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大纲和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报告书以及为编制上有识之士文件所进行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等所需费用。
2、计算方法:依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委托合同计列,或按照建设项目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劳动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计算。
九、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
1、费用内容:包括场地准备费和临时设施费
(1)场地准备费是批建设项目为达到工程开工条件所发生的场地平整和建设场地余留的有碍于施工建设的设施进行拆除、清理的费用。
(2)临时设施费是指为满足施工建设需要而供到场地界区的临时水、电、路、讯、气等工程费用和建设期间建设单位所发生的现场临时建(构)筑物的搭设、维修、拆除、摊销或租凭费用,以及施工期间专用公路养护费、维修费。
(3)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应尽量与永久性工程统一考虑。建设场地的大型土石方工程应进入工程费用中的总运土费用中。
2、计算方法:
(1)新建项目的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应根据工程量估算,或按工程费用的比例计算。改扩建项目不计此项费用。
(2)发生拆除清理费时可按新建同类工程造价或主材费、设备费的比例计算。凡可回收钢材采用以料抵工方式,不再计算拆除清理费。
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工程费用×费率×拆除清理费
拆除、清理费具体按表5-8计取。
表5-8 拆除、清理费计算表
项目名称 |
计算公式 |
费率(%) | |
建筑工程 |
一般砖木结构 |
工程造价×费率 |
10 |
混合结构 |
工程造价×费率 |
20 | |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结构 (1)有条件爆破的 (2)无条件爆破的 |
工程造价×费率 工程造价×费率 |
20 30~50 | |
临时简易建筑 |
工程造价×费率 |
8 | |
金属结构 (1)拆除后金属结构能利用的 (2)拆除后金属结构不能利用的 |
安装直接工程费×费率 安装直接工程费×费率 |
55 38 | |
安装工程 |
锅炉炉墙、金属结构及工业管道 机务设备 电气设备 送电线路及通信线路 电子设备 |
安装直接工程费×费率 安装直接工程费×费率 安装直接工程费×费率 安装直接工程费×费率 安装直接工程费×费率 |
45 32 55 72 55 |
注:(1)费率中不包括运距超过
(2)安装直接工程费不包括未计价材料。
十、引进技术和引进设备其他费
1、费用内容:
(1)引进项目图纸资料翻译复制费、备品备件测绘费;
(2)出国人员费用:包括买方人员出国设计联系、出国考察、联合设计、监造、培训等所发生的旅费、生活费、制装费。
(3)来华人员费用:包括卖方来华工程技术人员的现场办公费用、往返现场交通费用、工资、食宿费用、接待费用等;
(4)银行担保及承诺费:指引进项目由国内外金融机构出面承担风险和责任担保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支付贷款机构的承诺费用。
2、计算方法:
(1)引进项目图纸资料翻译复制费:根据引进项目的具体情况计列或按引进货价(F.O.B)的比例估列;引进项目发生备品备件测绘费时按具体情况估列。
(2)出国人员费用:依据合同规定的出国人次、期限和费用标准计算的。生活费及制装费按照财政部、外交部规定的现行标准计算,旅费按中国民航公布的国际航线票价计算。
(3)来华人员费用:应依据引进合同有关条款规定计算。引进合同价款中已包括的费用内容不得重复计算。来华人员接待费用可按每人/次费用计算。
(4)银行担保及承诺费:应按担保或承诺协议计取。投资估算和概算编制时可以担保金额或承诺金额乘以费率计算。
十一、建设工程监理费
1、费用内容:指建设单位委托工程监理单位实施工程监理的费用。
2、计算方法:根据国家物价局、建设部联于发布工程建设监理费用有关规定的通知([1992]价费字47号)等文件规定计取(见表5-9)
表5-9 工程建设监理收费标准
序号 |
工程概(预)算M(万元) |
设计阶段(含设计招标)监理取费a(%) |
施工(含施工招标)及保修阶段监理费b(%) |
1 |
M﹤500 |
0.2﹤a |
2.50﹤b |
2 |
500≤M﹤1000 |
0.15﹤a≤0.20 |
2.00﹤b≤2.50 |
3 |
1000≤M﹤5000 |
0.10﹤a≤0.15 |
1.40﹤b≤2.00 |
4 |
5000≤M﹤10000 |
0.08﹤a≤0.10 |
1.20﹤b≤1.40 |
5 |
10000≤M﹤50000 |
0.05﹤a≤0.08 |
0.08﹤b≤1.20 |
6 |
50000≤M﹤100000 |
0.03﹤a≤0.05 |
0.60﹤b≤0.80 |
7 |
100000≤M |
a≤0.03 |
b≤0.60 |
十二、工程保险费
1、费用内容:系指建设项目在建设期间根据需对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及机器设备进行投保而发生的保险费用。包括建筑工程一切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引进设备国内安装保险等。
2、计算方法:
(1)不同的建设项目可根据工程特点选择投保险保,根据投保合同计列保险费用,编制投资估算和概算时可按工程费用的比例估算。
(2)不投保的工程不计取此项费用。
十三、联合试运转费
1、费用内容:系指新建项目或新增加生产能力的工程,在交付生产前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所规定的工程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进行整个生产线或装置的负荷联合试运转或局部联动试车所发生的费用净支出(试运转支出大于收入的差额部分费用),以及必要的工业炉烘炉费)。试运转支出包括试运转所需原材料、燃料及动力消耗、低值易耗品、其他物料消耗、工具用具使用费、
机械使用费、保险金、施工单位参加试运转人员工资,以及专家指导费等;试运转收入包括试运转期间的产品销售收入和其他收入。
联合试运转费不包括应由设备安装工程费用开支的调试及试车费用,以及在试运转中暴露出来的因施工原因或设备缺陷等发生的处理费用。
2、计算方法:
(1)不发生试运转或试运转收入大于(或等于)费用支出的工程,不列此项费用。
(2)当联合试运转收入小于试运转支出时:
联合试运转费=联合试运转费用支出-联合试运转收入
十四、特殊设备安全监督检验费
1、费用内容:系指在施工现场组装的锅炉及压力容器、消防设备、燃气设备、电梯等特殊设备设施,由安全监察部门按照有关安全监察条例和实施细则以及设计技术要求进行安全检验,应由建设项目支付,并向安全监察部门缴纳。
2、计算方法:按照建设项目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安全监察部门规定的标准计算。无具体规定的,在编制投资估算和概算时可按受检设备现场安装费的比例估算。
十五、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及绿化补偿费
1、费用内容:系指项目建设单位按照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缴纳的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费,以及绿化补偿费等。
2、计算办法:
(1)按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标准计列。
(2)不发生或按规定免征项目不计取。
十六、施工承包费
1、费用内容:系指施工总承包企业对项目的组织协调管理费。
2、计算方法:按双方合同约定读取。
十七、建设用地费
1、费用内容:系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规定,建设项目征用土地或租用土地应支付的费用。包括:
(1)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经营性建设项目通过出让方式购置的土地使用权(或建设项目通过划拨方式取得无限期的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土地补偿费、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安置补偿费、余物迁建补偿费、土地登记管理费等;行政事业单位的建设项目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出让金;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土地复垦费用和土地损失补偿费用;建设期间临时占地补偿费。
(2)征用耕地按规定交纳的耕地占用税(一次性征收),征用城填土地在建设期间按规定每年交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3)建设单位租用建设项目土地使用权而一次性支付的费用。
2、计算方法:
(1)根据应征建设用地面积、临时用地面积,按建设项目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颁发的土地征用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和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标准计算。
(2)建设用地上的建构物如需迁建,其迁建补偿费应按迁建补偿协议计列或按新建同类工程造价计算。建设场地平整中的余物拆除清理费在“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中计算。
(3)建设项目采用“长租短付”方式租成土地使用权,在生产经营期间按年支付的土地使用费应进行营运成本中核算。
十八、专利及专有技术使用费
1、费用内容:
(1)国外设计及技术资料费、引进有效专利、专有技术使用费和技术保密费;
(2)国内有效专利、专有技术使用费;
(3)商标使用费等。
计算方法:
(1)按专利使用许可协议和专有技术使用合同的规定计列;
(2)专有技术的界定应以省、部级鉴定批准为依据;
(3)项目投资中只计需在建设期一次支付的专利及专有技术使用费。协议或合同规定在生产期分年支付的使用费应在成本中核算。
十九、生产准备及开办费
1、费用内容:系指建设项目为保证正常生产(或营业、使用)而发生的人员培训费、提前进厂费以及投产使用初期必备的生产、生产用具、工器具等购置费用。包括:
(1)人员培训费及提前进厂费:自行组织培训或委托其他单位培训的人员工资、工资性补贴、职工福利费、差旅交通费、劳动保护费、学习资料等;
(2)为保证初期正常生产、生活(或营业、使用)所必需的生产办公、生活家具、用具购置费;
(3)为保证初期正常生产(或营业、使用)必需的第一套不够固定标准的生产工具、器具、用具购置费(不包括备品备件费)。
2、计算方法:
(1)新建项目按设计定员为基数计算,改扩建项目按新增设计定员为基数计算:
生产准备及开办费=设计定员×生产准备费指标(元/人)
(2)可采用综合的生产准备费指标进行计算,也可以按上述费用内容的分类指标计算。